湖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举办湖南省第十届本科院校音乐舞蹈专业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的补充通知
各本科院校:
经研究,定于 3 月 24 日—26 日在吉首大学举行湖南省第十届本科院校音乐舞蹈专业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3 月 24 日-26 日
二、活动地点:吉首大学
独唱:6 教学楼 225 室(模拟法厅),候场区:6 教学楼 213
室。
独奏:4 教学楼 324 室(音乐厅),候场区:舞蹈 3 教室。
独舞:实验剧场,候场区:舞蹈 1 教室。
三、活动安排
3 月 24 日 8:30-20:00,选手签到、走台(具体时段安排将由承办学校直接通知各参赛高校);
3 月 24 日 19:30-20:30,召开领队会议、各高校领队抽取选手比赛顺序签;
3 月 25 日上午-26 日上午,比赛;
3 月 26 日下午,离会。
四、其他事项
1. 选手签到、走台和比赛将采取分批次分时段错峰进行,请所 有人员严格遵守组委会安排,按时进行签到、走台和比赛。参赛 选手须在分批次走台和比赛时间开始前30 分钟到达候场区进行签到,查验身份证和参赛证。凡迟到者将取消走台或比赛资格。
2. 参赛选手需持有比赛往返和比赛期间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报到时须查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保险单复印件。
3. 参赛选手要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个人防护责 任,坚持科学膳食作息,自觉佩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保持 安全距离;加强备赛参赛全过程自我健康监测,出现疑似新冠病 毒感染症状要及时报告学校,经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 方可参赛。
湖南省教育厅
2023 年 2 月 15 日